欲將車輛轉入外地,可錄入信息卻被車管所弄錯;二手車交易發票未蓋章,車輛無法辦理轉入手續。近日,兩起涉及車管所的反映經市長熱線轉辦,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已全部妥善處理。
近日,市民王先生致電市長熱線,反映其于2017年6月12日前往經濟技術開發區汽配城車管所辦理車輛信息轉移業務,欲將車牌號為皖DES***的車輛遷至廣東省茂名市,但工作人員將其車輛信息誤遷至合肥市,導致其在廣東省無法給車輛辦理牌照,對此其表示不滿,希望市長熱線能協調有關部門處理此事。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接到市長熱線轉辦的該問題后,立即派人進行了調查了解。經查,由淮南車管所轉往廣東茂名市車管所的小型汽車皖DES***,由于車管所工作人員的失誤,將該車的轉出地錄入為合肥市車管所。接到王先生的投訴后,車管所對經辦工作人員進行了嚴厲批評,并與王先生取得了聯系表示了歉意,現已幫助其重新辦理了轉出手續。
蕪湖市民劉先生向市長熱線反映,其在淮南購買了一輛奇瑞愛瑞澤5的二手車,車牌號為皖DR6***。現欲將其轉入蕪湖車管所,但淮南車管所寄送的資料中交易票未進行蓋章,導致其無法進行辦理,其已發函至淮南車管所,希望該部門能盡快回函進行辦理。
隨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就劉先生遇到的問題作出了答復:經調查了解,由淮南車管所轉往蕪湖車管所的小型汽車皖DR6***機動車檔案中,收存的2017年7月4日辦理的轉移登記所附的轉移登記發票未加蓋銷售單位公章,蕪湖車管所已就該情況向該所發函了解情況,該所也于當日上午收到函后做出了情況說明。但由于該所傳真機故障,未能及時將情況說明發出。現在,該所已修復傳真機并將情況說明發出,并聯系了車主,得知車主已順利在蕪湖車管所辦理了轉入手續。關于接線員在電話反饋中告知不屬于車管所負責的原因,經了解,系雙方接線員沒有表達清楚市民的訴求,后來該所工作人員聯系劉先生后才得知其車輛已經轉出了才發現交易發票沒蓋章,后車管所以傳真的方式幫劉先生解決了問題。
(記者 柏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