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我市創業擔保貸款扶持政策作為創業促進就業的“主引擎”和“助推器”,擴大服務對象,加大扶持力度,為許多急需資金的創業者“貸”來了希望,為就業創業“貸”出了新天地。截至目前,全市共發放創業擔保貸款2.31億元,完成市政府下達的2億元目標任務的115.5%,市人社部門提前四個月超額完成了全年創業擔保貸款目標任務,直接扶持2200余人創業,帶動7000余人就業,達到了“創業一人,就業一批”的創業倍增效應。
據了解,除原有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畢業生等群體可繼續享受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外,今年我市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將農村自主創業農民納入支持范圍。對小微企業,對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創貸申請條件的人數占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的比例由30%下調到2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15%即可,有效減輕了創業者的資金壓力。此外,該政策還降低了對貸款記錄的要求,取消了對于借款人及其家庭成員向前追溯5年無商業貸款記錄限制,將助學、扶貧、住房、購車和5萬元以下小額消費貸款(含信用卡消費)不列入貸款記錄限制要求。對于已經申請過創業擔保貸款的個人和小微企業,經考核評估,符合還款積極、帶動就業能力強、創業項目良好等條件,可繼續申請創業擔保貸款貼息,但累計次數不超過3次。與此同時,該項政策還改變創業擔保貸款第一年全額貼息,后兩年分別貼息三分之二、三分之一的規定,對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按兩年(第一年、第二年)全額貼息。小微企業貸款也可按照貸款合同簽訂日貸款基礎利率的50%給予最長兩年貼息。(記者 李舒韻 編輯 湯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