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喝酒駕車不對,且還主動要求替公司領導代駕,結果受到了法律嚴懲。
2月29日下午3時許,駕駛人李某以涉嫌酒后駕車,在國慶西路安成鋪路口被淮南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田家庵二大隊執勤民警攔下,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測試,李某體內的酒精含量為41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輛。酒駕結果一出來,同車人怒斥駕駛人:“你喝了這么多,怎么還敢開車?這下被抓了,真是自找的!”原來批評人的是駕駛人的領導,中午陪客戶吃飯時喝了酒,考慮到不能酒后駕車,于是飯店電話通知公司派人到酒店代駕。駕駛人李某得知消息后,主動要求接受這個任務,但把自己中午也喝了酒的事隱瞞了。
面對罰款1000元、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李某懊悔地說:“這次不僅是駕照記滿分要重新學習,只怕回去連工作也要丟了”。
(記者 王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