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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醫保局發布致全市醫保定點醫藥機構及參保人員的一封信,明確指出超量開藥、回收和銷售回流藥等行為屬違法違規,嚴重者將承擔刑事責任。此舉是國家醫保局聯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等9部門在全國開展醫保基金管理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的重要組成部分。
今年以來,國家層面以藥品追溯碼異常線索為抓手,在全國部署打擊藥品領域欺詐騙保和違法違規問題的專項行動。市醫保部門嚴格落實上級要求,加大追溯碼線索核查力度,已查處多起違法違規案件。
根據通報,定點醫藥機構若出現不按病情超量開藥、超范圍開藥或未按規定審方售藥等行為,將面臨追回醫保基金、支付違約金、中止或解除服務協議等處理,相關責任人員可能被扣分、取消醫保支付資格,甚至移送紀檢監察、公安、衛健及市場監管部門追究刑事或行政責任,,吊銷執業證書并納入信用管理。
針對收售回流藥的行為,包括從非法渠道購藥、經營無追溯信息藥品以及職業騙保人倒賣醫保藥品,同樣將受到嚴厲懲處。參保人員若故意多開藥品轉賣牟利,將暫停醫保結算3至12個月,退回基金損失,并處騙取金額2至5倍罰款,構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市醫保局呼吁全市醫藥機構及參保群眾積極配合打擊欺詐騙保行動,利用藥品追溯碼等線索舉報違法行為,共同維護醫保基金安全。如發現違法情況,請撥打舉報熱線0554-6670010,舉報者最高可獲20萬元獎勵。
(責編:周偉 初審:孫繼奎 終審:張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