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不”倡議關系你我,請向電動三四輪車說不
(記者 蘇國義)當前,我市相關部門正在深入開展電動三四輪車專項治理行動。8月20日,市綜治中心發布了《關于不購買、不駕駛、不乘坐、不銷售違規電動三四輪車的倡議書》,交警部門第一時間在宣傳平臺進行呼吁響應。
倡議書指出,近年來,無牌無證電動三四輪車在我市不斷增多。此類車輛大多系非標車,安全性能相對較差,只能在景區、園區、廠區等相對封閉的特定場所使用(不能上公共道路行駛)。很多駕駛此類車輛人員未經正規培訓,違規上路行駛,且違法載人、闖紅燈、亂穿亂行、亂停亂放,導致交通混亂、事故高發。據統計,上半年我市涉電動車交通亡人事故占比超60%,嚴重威脅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為營造安全通暢、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市綜治中心向廣大市民提出倡議:不購買、不駕駛、不乘坐、不銷售此類電動三四輪車,積極參與、傾力支持開展全市電動三四輪車專項整治行動,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教體部門要加強師生交通安全宣傳警示教育,講清講透駕乘無牌無證電動三四輪車的危害,勸導師生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自覺抵制使用此類電動三四輪車接送學生等違法危險行為。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團組織要積極響應倡議,將不購買、不駕駛、不乘坐、不銷售此類電動三四輪車納入本單位普法宣傳教育的重要內容,形成“人人關注交通安全”的協同共治良好氛圍。
倡議書特別強調,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要做文明守法的模范,帶頭不購買、不駕駛、不乘坐此類電動三四輪車,并積極勸導父母、子女、親友和本單位工作人員、本鄉鎮村社群眾,遵紀守法、知險避險,以實際行動為廣大市民群眾作出表率。大家齊心協力共建通暢有序、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環境。